较新中国香港个人所得税报税! 又到一年6月,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收到税局会寄来的报税表呢?是否对表格中要填报的数字有些疑惑,不知道从何下笔?又很疑惑按自己的收入,要上报多少的薪俸税才算合理? 小南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中国香港的个人所得税,即薪俸税,以及一些常用的税务计算方法,让你对报税程序做到心中有数。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在中国香港哪些人需要缴纳薪俸税! 薪俸税的纳税对象和范围 根据中国香港《税务条例》的规定,在中国香港,大部分因担任职位、受雇工作或收取退休金而获得入息的人士,均须缴纳薪俸税。同时,该收入必须于中国香港产生或得自中国香港。 一般来说,跟中国香港公司或于中国香港营业的公司签署了雇佣合同,并且主要工作地点在中国香港,所获得的工资收入均符合此要求。 除了工资,入息还包括佣金、小费、花红、津贴、额外赏赐、代替假期的工资、退休离职时发放的奖赏或酬金、约满酬金及非现金利益,例如提供居所和发放股份奖赏。 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比如,雇员的全部职责均在中国香港以外的地区执行;或者是跟海外或者内地公司签署的雇佣合同,一年之中有部分时间在中国香港工作。 原则上该雇员的收入应按在中国香港工作的时间比例在中国香港缴纳薪俸税。税局会就个案具体分析,以决定该雇员具体的纳税收入。 薪俸税的缴纳年度 中国香港薪俸税的纳税年度是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雇员需就此期间的全部收入向税局申报 每年度的暂缴薪俸税是根据上年度的入息减去扣减项目(和免税额)来评定。 每年的3月31日纳税年度结束之后,税局会向每一家公司发出IR56B表格,该表格用来申报该公司每一个员工上一个纳税年度从该公司获得的全部收入。 IR56B表格中包括了雇员的基本职位信息、员工上一个纳税年度公司全部个人入息收入表、公司为雇员提供的住所详情表等,需在一个月之内填写表格并寄回税局。 说到这里,小南就可以带大家一起来报一次税了!大概到5月中旬,税局会根据公司的名单陆续向每一个员工寄出一个绿色的信封装着绿色的报税表 对于大多数港漂来说,只有个人资料和**部分的“薪俸税”需要填写并在一个月之后签署寄回税局,说的就是下重点填写的这一部分。 寄回后,税局会把收到的报税表上雇员填写的数字与公司在IR56B表格上的数字作比较,如有差异,会以公司填报的数为准。 如果逾期未交报税表,税局会按公司的数字为标准自行计算,不会考虑雇员的其他税前扣除的项目。所以大家一定要跟公司索取IR56B表格的复印本检查公司是否正确填报自己的收入。 好了,以上报税步骤走完,大家就可以坐等今年9月底10月初查收税局的缴税通知书了! 除了较近纳税年度的税款,税局还会要求纳税人预缴一个年度的税款,同时扣除上一个年度预缴的税款。 有一个计算公式是:当年应缴税款= 上年实际税额+ 当年预缴税额–上年预缴税额。当年应缴的税款一般可以分两期缴纳,分别在下年的1月和4月左右,**期大概是应缴税款的70%,*二期是剩余的30%。所以,这下港漂们就明白为啥每年的年底是各银行及财务机构推销个人税务贷款的高峰期了。